离谱!业主痛诉:花上百万在南沙买房,过户后3个月都住不进去!

近日,有业主爆料,称自己买了南沙的一套法拍房,过户手续已办理妥当,法院也承诺清场交付,本以为可以早早入住。

令陈先生没想到的是,房子被原房东的债主“鸠占鹊巢”,自己自8月拍下房子以来,迟迟不能搬进去,多次向官方寻求帮助,也一直得不到解决。

137万竞得南沙法拍房,债主强占不腾退

2021年8月17日,陈先生在京东法拍上以约137万总价,竞下南沙区黄阁镇麒麟新城三期一处法拍房。

该房源产证面积为99平,3房1厅1卫,楼栋总高17层,房源是位于8层的中层单位。

按照拍卖公告,标的处置单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标的物清场交付。

只要买家在拍卖成交十日内将余款交齐,并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即可以协助执行处理。

而陈先生也十分配合地做好遗留的税费、土地出让金等瑕疵问题,盼望可以尽快入住。

然而,这一等就是三个月,原因十分无奈——原房东的债主一直霸占,拒不搬走。

根据陈先生提供的询价报告所述,因原房主与申请执行人存在债务抵押问题,导致名下房产被查封拍卖。

期间,陈先生多次向法院反馈无果,收到的答复一直都是让他耐心等待,也并未收到任何裁定通知书。

目前标的现场仍是大门紧锁的状况,现场封条也被撕下,花了百万买的房子,只能眼睁睁地看它空置在那里,硬是住不进去。

事实上,关于法拍交房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就明确规定:

"法拍执行法院负有办理财产交付的法定职责,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何为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我们也查询了相关条例,主要有三方面:

1)执行标的物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

2)执行标的物以共有份额抵债

3)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协商一致要求不清场,或实际清场客观有困难

以上,跟陈先生所遇到的情况都不太符合,硬要说的话,可能就是第三点“清场客观有困难”,毕竟债主霸占不走,但这个真解释起来空间太大了...

有业内人士表示,除确有特殊情况外,拍卖房屋原则上应当先清空后拍卖,但在实践中不同地方的操作方式又不尽相同:

部分法院采取先清空后拍卖,部分法院在产权仍属原业主的情况下采取先行拍卖,所以建议买家最好提前了解清楚。

目前,陈先生能做的就是继续联系,向法院申请尽快强制执行。

来源:广州淘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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