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反杀案”尘埃落定!羁押324天后 唐雪获国家赔偿18万元 检察长当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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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近年来影响力较大的

正当防卫案件之一的“

丽江反杀案”迎来最新进展

2021年7月20日,丽江市永胜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唐雪18万余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2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这一数额,与唐雪请求的赔偿数额大体一致。

唐雪代理律师殷清利说:“10月18日,唐雪正式收到由财政支付的国家赔偿金18万余元,而且在送达《刑事赔偿决定书》的同时,当地检察机关检察长也进行了当面的赔礼道歉。”

据殷清利介绍,前述决定书还认为,基于唐雪被不起诉后,案件被全国媒体广泛关注,客观上已经起到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作用,经协议采取当面赔礼道歉方式。

唐雪退伍时(受访者供图)

5月21日,唐雪委托代理律师,向永胜县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共计18万余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2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1万元。唐雪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说,从2019年2月10日被刑拘,到2019年12月30日从看守所释放,她累计被侵犯人身自由324天,她和家人均背负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事发后,其父母为避免麻烦,离开了老家,居无定所。

唐雪此前接受采访时说,之所以在获释近1年半后申请国家赔偿,一方面是因为刚获释时,尽管检方已经认定她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但仍遭受了不少网络舆论的质疑,不少人认为她“故意杀人”“不是正当防卫”等,给她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随着时间流逝,“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变强了,能够正确看待、接受那些不好的网络舆论”。另一方面是“想再次跟大家说清楚,我是没错的”。

“我没有故意去挑衅。别人都登上家门了,不是我有意去制造这些麻烦。”唐雪说。

案件回顾

2019年>>>

2月8日丽江90后退伍女兵唐雪在回家途中,被醉酒男子李某湘拦车和辱骂。她和父亲找对方理论时,3人首次发生厮打。

李某湘当晚拿着菜刀砍砸唐家大门留下的痕迹处

2月9日李某湘持菜刀到唐雪家砸门,唐拿上家中两把水果刀出门,两人再次发生打斗。最终,唐雪持水果刀刺伤李某湘,致后者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2月10日唐雪被永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月25日唐雪被检方批准逮捕。该案之后曾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警方均补查重报。

3月13日警方侦查终结后,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8月25日云南丽江“90后女子带刀反击砸门醉酒男”案检方起诉书曝光。媒体就该案发布系列报道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8月26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针对新闻舆情发布通报称,该院对此案高度重视,派人阅卷,对案件事实、证据依法全面审查,指导案件办理。

8月28日唐雪代理律师殷清利将关于被告人唐雪涉嫌故意伤害案撤回起诉申请书,通过书面、电子方式悉数向该院检察长进行递交,希望该院依法或责令下级检察机关作出撤回起诉决定,并依法书面回复。

12月30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称,唐雪的防卫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同日,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撤回起诉,对唐雪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永胜县检察院在不予起诉决定书中称,唐雪家人及住宅多次被醉酒男子李某湘侵犯,特别是在凌晨1点左右家门被砍砸、出门后又遭李某湘脚踢拳殴,唐雪先持削皮刀反抗,后持水果刀反抗,系为保护本人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自行防卫行为,符合《刑法》第20条第1款之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2020年>>>

5月25日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指导地方检察机关查明涞源反杀案、丽江唐雪案等影响性防卫案件事实,依法认定正当防卫,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

2021年>>>

5月21日唐雪委托代理律师,向永胜县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共计18万余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2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1万元。

7月20日永胜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唐雪18万余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2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这一数额,与唐雪请求的赔偿数额大体一致。

10月20日唐雪代理律师殷清利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日前,唐雪已经收到相关国家赔偿款,“历时两年多,丽江唐雪正当防卫案终于完美办结”。

殷清利表示,自2017年“于欢防卫过当案”以来,曾经“沉睡”的正当防卫条款被逐渐激活,唐雪案在2019年底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予起诉,并于2020年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不仅对2020年9月“两高一部”出台正当防卫指导意见起到推动作用,而且唐雪国家赔偿案件的完美办结,将“以赔促防”发挥倒逼和反向审视的功能,进一步增加司法机关及人员办理正当防卫类案件的责任感,有力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切实弘扬社会正气、维护公民正当防卫基本权利,具有典型的个案意义。

此前报道>>>

来源:都市时报综合红星新闻、澎湃新闻

编辑:杨莉

审核:祝小涵

终审:许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