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上岗不是包治艺人违法失德的解药


吴亦凡涉嫌强奸罪被批捕、郑爽因偷逃税被处罚、张哲瀚参观靖国神社被抵制……最近一段时间的娱乐圈地震,让明星艺人的准入门槛问题再次引发全社会关注。近日,贾樟柯评价演艺人员持证上岗的观点登上热搜。当违法失德和“塌房”事件频频出现,明星艺人考资格证,究竟有必要吗?(中新网)

最近围绕“演艺人员持证上岗”的争论缘于两点,一方面是有人把艺人违法失德的原因归咎于行业准入门槛太低,希望通过实施艺人持证上岗来提高准入门槛;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发文要求严格执行演出经纪人资格认证制度和严格执行主持人持证上岗,于是有人借此希望把艺人也纳入到资格证管理行列。

虽然建议艺人持证上岗的初衷是好的,即通过培训、考试、评价来提升艺人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职业素养,以减少或者避免艺人违法失德,但是这种从业资格证并不是包治艺人违法失德的灵丹妙药。假如实行艺人持证上岗制度,不仅解决不了艺人违法失德问题,而且还会影响我国文艺事业蓬勃发展。

部分艺人违法失德,既有个人原因也有外部因素。正因为这类艺人道德法治观念淡薄,才迷失了方向,所以最需要给艺人上的是道德法治课,使其明白艺人作为社会公众人物一言一行都有示范性,须遵守道德法制红线。即,如何给艺人补上道德法律短板才是最需要思考的问题,而持证上岗并非精准对症。

要想提升艺人道德法制意识,其实办法有很多。比如建立健全艺人的道德法制约束规则,通过培训等方式向艺人群体全面普及、经常普及,尤其是影视院校要为艺人量身制定道德与法治课,并作为未来艺人的必修课。再如,既要大力宣传德艺双馨艺人的典型事迹,也要把违法失德艺人作为反面教材普及。

同时,要增强外部因素对艺人的约束力。既要健全法律法规,也要加强行业自律,还要建立跨行业联合惩戒机制,使违法失德艺人付出巨大代价。目前,广播电视法等法律法规正在立法中,行业自律制度虽然有但还需要不断完善,跨行业联合惩戒机制还有待建立。这些制约措施远比艺人持证上岗更管用。

虽然律师、教师、医生等特殊职业实行资格证制度,但这些职业人群中,也不乏违法失德的败类。所以,把解决艺人违法失德的希望寄托在一纸证上很不现实。我国曾一度实行过演出证制度,后来不也取消了。如今如果实行艺人持证上岗,也不符合简政放权改革精神,可以说这不是进步,而是一种退步。

从繁荣文艺事业的角度来说,也不宜让艺人持证上岗。一来,无法制定艺人资格评价标准。因为艺人涉及音乐、影视、戏曲、相声等很多细分门类,很难制定统一评价标准。普通群众若有合适角色也可能成为优秀艺人。二来,假如非要制定艺人资格评价标准,很可能会限制文艺事业创作、表演的丰富性。

还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实行演出经纪人资格认证和主持人持证上岗,并不意味着艺人也适合持证上岗。因为演出经纪人的工作比较单一,对于艺人也有规范引导等作用。而主持人是一种清晰的职业分类。相对而言,艺人的工作远比演出经纪人、主持人要复杂,所以,不能参照主持人持证上岗来管理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