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召开

1月22日,中共广州市番禺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十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番禺区“十三五”时期工作,研究谋划“十四五”时期番禺区经济社会发展,审议《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关于制定番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部署今年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幸福美丽番禺,为广州在全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中勇当排头兵作出番禺贡献。区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区委书记何汝诚代表区委常委会作讲话,并就《建议(讨论稿)》向全会作说明。区委副书记、区长陈德俊就经济工作作具体部署。

0123p1-2_b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番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一切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1+1+4”工作举措和区委“1+1+6”工作要求,实现了经济发展更优质、城乡功能更完善、生态环境更优美、城市活力更充足、人民生活更美好、政治生态更清朗,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回顾“十三五”时期,番禺的发展历程极不平常、极不容易、极为难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揽工作全局,始终坚持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是我们最深切的体会、最宝贵的经验,是今后必须始终坚持的最根本原则。

  会议强调,“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迈进“十四五”,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番禺进入了充满机遇挑战、前景广阔光明的新发展阶段,承担着光荣而又艰巨的历史使命,必须把握大局大势、找准历史方位、明确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部署、建设幸福美丽番禺的新任务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领导干部的新要求,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推进现代化建设,奋力推动番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把高质量发展主题贯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一要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着力打造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一城多园”创新资源布局,大力优化创新平台、壮大创新主体、集聚创新人才,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二要坚持全面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优化重大产业功能布局,强化现代产业体系根基,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提升高质量发展动能。三要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四要坚持提高发展协调性平衡性,推动城乡实现协调发展,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推动“两个文明”协调发展,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厚植高质量发展潜力。五要坚持用心用情办好民生社会事业,提供更优公共服务,办好更实民生实事,筑牢更强底线保障,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六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安全,守住高质量发展底线。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为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番禺发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两个维护”十二项制度机制。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织密织牢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考评体系,确保“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设政治过硬、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党员干部队伍。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区委委员、区委候补委员出席全会。不是区委委员、区委候补委员的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区法院代理院长、区纪委副书记,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负责同志,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区直局以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区各民主党派主委,区属一级(直管)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省市直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番禺区出席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列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