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政治能力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

 □文/江门日报记者 傅雅蓉

    通讯员 江组轩

    从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大课题,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出台,近年来,党中央一直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政治建设,党的建设才有根本和灵魂。

    近期,针对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建设方面的短板弱项,市委组织部印发了《江门市“政治能力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政治能力提升年”行动。《方案》提出23条具体措施,着力集聚全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抓好“双统筹”、夺取“双胜利”的强大动能。

    用党建实效业务实绩检验活动效果

    《方案》明确,“政治能力提升年”行动的实施主体包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其中,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是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和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党组织的政治能力则体现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上。《方案》要求,把提升政治能力融入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的全过程,融入到江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各方面。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检验政治能力的“试金石”。坚决落实为基层减负,行动不划阶段、不分环节,不搞台账“留痕”,工作举措充分整合现有政策文件,不“另起炉灶”,同中心工作一体推进,用党建实效业务实绩来检验活动效果。

    学习培训是强化政治建设的有力抓手。为此,《方案》明确了夯实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思想根基,要求持续抓好大学习大培训,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举办“一把手”党建专题研讨班、党性专题培训班等,加强干部思想淬炼。充分利用镇(街)党校和分教点等方式推动学习重心下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

    《方案》的实施展现了我市推动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政治能力的决心。在工作落实责任方面,《方案》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将推进“政治能力提升年”行动纳入党委(党组)工作总体布局,制定工作措施。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发挥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政治能力提升年”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锻造政治过硬干部队伍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方案》明确了党组织政治能力提升的重点,为各级党组织树立了“风向标”。包括聚焦推动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全面提升,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等问题。要求强化党组织的政治领导,贯彻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全面完成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三年整顿工作,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实施“三个三”基层党建品牌示范工程。夯实农村、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学校、公立医院等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深入实施“头雁”培育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基层基础保障工程。

    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方案》针对干部队伍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能力不足、政治行为不端等问题强弱项补短板,坚决破除“因循守旧、敷衍塞责、畏首畏尾、各自为政、形式主义”五大顽疾。坚持政治标准第一,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政治素质,选配政治过硬干部,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政治能力锻炼和实践锻炼,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提升计划、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推动干部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第一线建功立业。优化政治能力考核,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帽子”“票子”“板子”全面挂钩。同时提出强化党内政治监督、落实政治关怀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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