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汽车维权新变化

  2011年已经成为过去,以下主要是为大家提供了2011年汽车维权新变化,欢迎参阅。
  
  2011年的国内车市以小额平稳增长态势收官,全年产销量双超1840万辆,至去年末私人汽车保有量甚至高达7872万辆。在辉煌的数字背后,上海市场关于汽车类消费投诉案例的数字也在逐年上升,从上海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的接案来看,因3000元节能惠民补贴、央视曝光轮胎工艺以及电视和网络购车引发的投诉成为2011年汽车投诉“新贵”;同时,车内异味、虚构配置等相关投诉比例随着消费者维权消费意识的提高成为投诉热点。
  
  厂家与经销商互相扯皮惠民补贴成投诉新贵
  
  据统计,在2011年上海消保委汽车专业办接到的两千多例汽车消费投诉中,因为3000元惠民补贴而引发的投诉多达88例,成为2011年汽车消费投诉的维权新点。
  
  在众多投诉中记者发现,有的4S店在卖车过程中对于惠民补贴只字不提,等到消费者发现之后才与之协商;也有4S店将惠民补贴与车价优惠混为一谈,从中浑水获利;而在去年10月1日,国家调整惠民补贴政策之时,甚至有不少经销商私自提前规定终止惠民补贴优惠时间。就在新老补贴政策交接之际,又引来一轮惠民补贴投诉的高峰。
  
  事实上,从这些案例来看,不少投诉都是由于厂家和经销商之间互相扯皮所造成的问题。例如,上海车主姚先生于2011年9月中旬在上海某经销商处购买一辆汽车,应享受国家3000元补贴,经销商称等上完牌照拿行驶证过去即可拿到3000元补贴。当10月19日姚先生打电话去询问时,经销商却声称公司规定9月底前购买的车辆需在10月22日之前上完牌照并拿行驶证过去领取3000元惠民补贴。由于姚先生上的外地牌照,10月底才能拿到行驶证,按照经销商的规定,本应享受惠民补贴优惠的车型却无法享受。姚先生从新闻上得知,国家规定在10月31日之前上好牌去经销商处结算都可以享受补贴。那么为什么经销商会私自提前终止补贴呢?
  
  据业内人士介绍,经销商私自提前终止补贴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首先是经销商整理惠民补贴车型的资料信息寄给厂方需要一定的时间,提前终止补贴可使经销商在10月31日省级财政部门结算前,完成信息整理工作。其次、提前终止补贴,经销商便可堂而皇之的私自占有这部门惠民补贴款。
  
  对此,沪上某品牌4S店销售经理高先生认为:“国家补贴给厂家,厂家又让经销商垫付。这样那些资金压力大的经销商自然而然会从这3000元惠民补贴款上做文章,如果国家直补消费者,那么或许就简单的多,相关设诉也会减少。”
  
  领取补贴消费者要留心三点
  
  对于因3000元惠民补贴而引发的种种投诉,原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中心总经理、资深汽车营销工程师苏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2011年全年缺少利好政策的大环境下,首先要肯定3000元惠民补贴的存在对于促进小排量车型销量的持续增长功不可没,但是不能否认有部分经销商的确是在3000元惠民补贴上玩猫腻。
  
  苏晖认为,3000元惠民补贴若要顺利补偿消费者,除了需要汽车经销商的诚信经营之外,消费者也需要在三个方面多做功课,免受不法商贩的忽悠。首先,买车前做功课,不仅要了解车辆性能价格之外,还要上工信部的网站上看看自己心仪的车型是不是在补贴范围之内。其次,买车时,要多跟销售员进行沟通,问清楚心仪的车型是否享受3000元惠民补贴,更要问清楚这3000元惠民补贴与车价优惠的关系,了解这3000元惠民补贴时如何发放。第三,在购车合同上将3000元惠民补贴和车价优惠写清楚,同时写清楚3000元惠民补贴的发放形式。
  
  风险大于收益网络购车漏洞多
  
  案例:消费者于小姐于2011年11月参加银联旗下网站举办的网络购车活动,当时活动承诺购车除了享受某4S店常规的优惠之外,还能得到该网站2000元的现金返利。然而到了2012年3月,于小姐车都开了3个多月了,这2000元还没有下文。于小姐找到4S店,4S店表示活动明确写着是银联网站返2000元,应该找网站;网站表示目前资金紧张,先找4S店垫付。如此推诿,让消费者气愤不已。
  
  网络购车时,往往以低价或者大量赠品礼包来吸引消费者,当消费者真实接触到整个买车过程时,甚至是完成购车后,才发现承诺无法兑现。“求助媒体或者走法律途径,是我们目前能做的。”于小姐表示,为了这2000元,大费周折,消耗精力,似乎又有些不值得。
  
  2011年,网购交易金额超过7735.6亿元,这个数字宣布了电子商务时代到来。尤其对于年轻一代而言,网络购物已经变成一种生活习惯。
  
  去年一年中,荣威、比亚迪、力帆、奇瑞、吉利,乃至梅赛德斯-奔驰等新车型也实行网络销售。低价优惠、秒杀等字眼正在冲击着传统汽车销售方式,难道真的会天上掉馅饼吗?虚幻网络存在太多的低价诱惑以及诈骗黑洞,网络交易之下很多不可见的细节矛盾,终究会在线下得到显现。
  
  对消费者而言,网售新车的最大卖点是价格优势和信息便捷性。对于厂商来说,网络销售成本低,比平时在店头促销更容易引起关注。当下汽车行业的网络销售正处在探索阶段,业内人士表示,根据我国《汽车销售品牌管理办法》,网站并不具备汽车销售资格。
  
  而且网络购车的最终,还是需要消费者去4S店提车,由于低价产生的低利润,提车的整个过程中商家要求各种名目的服务费也是在所难免。可见,在目前的情况下,电子商务平台购车的风险大于收益。
  
  轮胎投诉量依然较大
  
  案例:消费者王先生去年3月投诉,09年11月购买的一款家用车在保修期内,轮胎出现漏气和起泡的现象。但经销商售后维修部门拒绝保修,并且表示轮胎经轮胎制造商判断不属于质量问题,无法索赔维修。尽管王先生认为对方的解释并不合理,但仍然无法要求经销商解决问题。
  
  2011年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锦湖轮胎违规添加返炼胶;4月15日,锦湖轮胎(中国)公司宣布召回部分产品。该事件一时间在汽车业内“激情千层浪”。
  
  通过对消保委汽车专业办提供的2011年汽车轮胎投诉信息的分析,我们发现针对汽车轮胎质量的投诉仍然保持了较高的比例。例如,一位某合资品牌车辆的车主在行驶23000公里时发现,车辆的四个轮胎均出现了裂纹,个别轮胎甚至磨损严重。而在与经销商和厂家联系并多次要求检测后,对方都以轮胎不在保修范围内而拒绝车主的赔偿要求。
  
  从众多案例中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轮胎品牌在处理鼓包等投诉案件时,给客户的答复大都如出一辙:经鉴定,系客户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不属于质量问题。而由于轮胎属于消耗品,作为需要举证一方的消费者,在目前相关法律和规则都不健全的情况下,如何证明裂纹、异常磨损等问题属于轮胎质量造成依旧非常困难。这也直接导致消费者在与经销商、汽车厂家,以及轮胎厂家进行维权博弈过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最终更多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自掏腰包更换更好的轮胎。
  
  “使用不当”似乎被轮胎厂商说成了导致轮胎出现问题的唯一成因,难道所有轮胎出现问题的消费者都是“使用不当”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时任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同时是司法部司法鉴定员及上海市仲裁委员会委员的专家曹金生认为,轮胎的鼓包现象,很少会是消费者的使用所造成。因为根据轮胎制造工艺,除非经过强烈的碰撞,一般轮胎上产生鼓包是由于在轮胎中有一定的气孔所产生;而根据他的鉴定经验,大部分的鼓包现象都是由于轮胎质量问题所引发的。
  
  除了相关法律和规则的不健全,国家标准的严重滞后也是导致轮胎质量问题频现的一个重要因素。轮胎对于汽车行驶安全格外重要,因此应该设立非常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比如轮胎的强度标准、滚动阻力标准、噪声标准、耐久性,以及抗湿滑的能力等。然而,我国目前执行的轮胎质量标准还是1997年发布的标准,多年来未曾有过任何改变,已经严重滞后于目前汽车和道路的发展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