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海区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

  对于高校毕业生要在南海区进行报到的学生们请注意,以下是2010年南海区高校毕业生报到须知,请留意: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接受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对人事业务实行代理。人事代理除了管理档案和人事关系之外,还办理相关的人事业务,如保留毕业生干部身份,接收、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代办社会保险等。
  
  毕业生毕业后学校方面会发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下同,本省中专毕业生例外),毕业生凭《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报到证》抬头单位为“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原佛山市人事局)”、“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原南海区人事局)”、“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南海区人才服务中心)”、“南海区教育局”的南海区生源毕业生,同样直接办理报到手续。若非上述单位,需到《报到证》上抬头单位或单位所在地区的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改派后,方可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有关事项如下:
  
  一、已落实单位且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报到程序
  
  (一)所需材料
  
  1.《报到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4.《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家庭户口簿》(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
  
  5.接收单位聘用证明或人社局开出的《接收函》。
  
  另:已婚的毕业生必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村(居)委的计生证明。
  
  (二)办理程序
  
  1.备齐上述材料后办理报到手续,从7月1日开始办理,随到随办(法定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2.领取《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入户证明》(户口迁到高校的毕业生)。
  
  3.凭《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人事代理,领取和填写《佛山市南海区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签订《个人人事关系委托管理协议书》(一式两份),填完后把登记表和协议书送回备案,自己保存一份《个人人事关系委托管理协议书》。
  
  4.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家庭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入户证明》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桂城南新三路南海影剧院旁)四楼公安局窗口办理入户手续。佛山市内迁移户口的,可凭《户口卡》和《入户证明》直接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不用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办法
  
  未落实单位的南海籍应届毕业生(即高中时户口在南海),可在7月15日到12月30日携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2张小一寸相片办理推荐就业手续,免费享受推荐就业、未就业毕业生技能培训、见习等服务。待尽快落实接收单位后,按上述《已落实单位且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三、毕业生有自愿选择办理毕业生报到、人事代理的权利
  
  《报到证》报到期限可延至毕业后两年,毕业生在此期间可自愿选择办理毕业生报到和人事代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的毕业生凭《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政府的组织办公室办理。
  
  咨询电话:0757-86264461
  
  地址:桂城南海大道海一路2号(南海广场侧)
  
  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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