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案增多 "恶意透支"要获刑

  信用卡作为一种便捷的现代支付工具,深受市民的欢迎,可信用卡的利用是双向的,用了不得及时归还,如若大量透支,可能就要获刑,下面是佛山人才网提供的信用卡纠纷案增多 "恶意透支"要获刑,请阅读下文。

  刷卡不还钱成被告

  法院人士表示,很多当事人透支或取现时并非恶意,很多情况是因为过后不记得了,加上因为住址、工作、电话等情况变动,并不知晓银行通知其归还借款。此外,记者调查还发现,银行“乱发卡”和持卡者的“乱消费”,也是导致信用卡纠纷增多的原因之一。


  乱发卡:


  一人一个月要办100张


  据悉,以往银行发放信用卡较为随意,特别是在信用卡市场形成初期,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发卡时,对申请人的资信水平、还款能力等审查不够到位,许多还款能力不足,甚至无还款能力的人,也持有了可透支的信用卡。


  昨日下午,东方广场人潮涌动,在商场的走廊边上,三家银行的工作人员正不停试图招揽过路的市民去办信用卡。几张铺着蓝色桌布的桌子上,放满了各种信用卡的宣传资料、开户登记表和赠送给办卡顾客的礼品,乍看上去就如一个小摊贩。


  办一张信用卡并不难。什么学历?在什么单位工作?有没有买社保?带身份证了吗?这是现场办卡的工作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问完后,工作人员就会拿出一份表格让顾客填写。如果是本科毕业且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工作人员会毫不犹豫地推介顾客办额度较高的金卡,其最低额度不低于5000元,最高为5万元。而如果学历偏低、工作一般,则会被推介办普通卡,信用额度有3000元到1万元,也有2000元到5万元。而对于相关的工作、财力证明,各银行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不需要。


  据其中一家银行的员工阿华透露,快年底了,他们要赶着完成一年的任务。据其介绍,该银行每一个信用卡部,每个月的任务量是2500张。“我们一个卡部差不多有20个人,平均下来每个人每月要做100来张。”一边说着,阿华还不忘极力怂恿记者去填表。


  乱消费:


  透支购车不还获刑一年


  据法院人士分析,信用卡纠纷多的另一个原因是,有的持卡人自身经济能力不强,却随意申请信用卡,而且消费又不够理性,导致产生高额的透支利息和各种费用。还有的持卡人及时还款意识不强,持卡消费或透支后根本不记得要及时还款了。


  甚至有的持卡人在消费、取现时就存在恶意,根本不打算归还消费或取现款项。个别持卡人想当然地认为银行找不到自己就可以逃避债务,即使知晓了银行的催收也置之不理。


  2008年12月,黎某向工商银行申请开立一张牡丹贷记卡。2009年2月,黎某购买了一辆小车,车款中有3.5万元通过贷记卡透支给付。


  购车没几个月,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卖车套现,但没有第一时间偿还透支款。直至今年6月2日,黎某仅向银行偿还2850元,而透支利息已经累计达到1.38万元。期间,发卡银行曾9次致电黎某并寄出两封催收函,催债无果,遂向警方报案。


  日前,禅城法院审理认为,黎某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一审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黎某自称,当时考虑透支款有60日(还款)期限,心想不如用卖车的款项去做生意,等赚钱再还。怎知钱投进去,生意丝毫没有起色,所以一直没有能力还款,但没有想到真的会因此被判刑。


  真假难辨的QQ代办


  1993年10月,见银行办卡手续比较简单、方便,当时只有40多岁、家住三水芦苞的梁志(化名)向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


  梁志刷卡消费后,有时候也会及时还钱,但后来因为经济状况不佳等原因,就会拖上一段时间再还款,到最后,根本不记得自己刷卡消费过还欠着银行的钱没还。期间,银行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催收。但梁志也没太在意和理会。


  去年10月,梁志突然收到了法院传票,原来银行把他告上了三水法院,要求他偿还欠款本金和利息。本来只有300多元的本金,这么多年累积下来,光是利息都有了1000多元了。


  案件经法院审理后,梁志最终被判要求还钱。但考虑到他已经60岁了,经济状况一般,在法官组织调解下,银行同意梁志分期偿还欠款。


  三水法院介绍,因使用信用卡发生的纠纷呈逐渐增多趋势,仅去年以来,该院就审理了40余件信用卡纠纷案件。信用卡纠纷案件的涉案金额一般都不大,多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之间。但是有些持卡者对银行催收置之不理,导致还款责任更大。


  1、恶意透支最高可判无期


  去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持卡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2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的数额如果超过1万元,就应当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100万元以上的,认定“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信用负面信息不可删除


  法院人士建议,持卡人要养成良好的用卡习惯,如非确有需要,建议不要过多申请信用卡。在申请信用卡时要熟悉免息待遇期、欠款利息计算等重要信息,避免因使用不当沦为“卡奴”。特别是不要恶意透支,以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信用卡消费逾期信息将如实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成为个人信用的负面信息,并且不可删除。一旦个人信用有了负面记录,在以后办理房贷、车贷和申请新的银行卡时都将遇到障碍,可能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更大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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