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的三个基本类别

 

  分保险业务,也称再保险业务,简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保险业务有三个基本类别,主要是:

  按保险标的或保险对象划分,保险主要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1)财产保险:财产保险以物质财产及其有关利益、责任和信用为保险标的,当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由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

  (2)人身保险: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并以其生存、年老、伤残、疾病、死亡等人身风险为保险事故。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亡,或在保险期满后仍然生存,保险人都要按约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

  按承保的风险划分。

  根据承保风险的不同,保险可划分为单一风险保险和综合风险保险。

  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划分,可分为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或者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1.商业保险:具体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因可能发生的事故而造成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作为。

  2.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个人、单位、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金,对个人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本人或其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具有法制性、强制性、固定性等特点,每个在职职工都必须实行,所以,社会保险又称为(社会)基本保险,或者简称为社保。社会保险按其功能又分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房保险(又称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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